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8号提案

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8号提案

来源:州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12-08 字体大小:

案由: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止返贫风险的建议

我州在2020年全面脱贫摘帽后,将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员”纳入监测范围,旨在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的贫困产生,成绩斐然。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州共累计识别监测对象19591户61776人,及时跟进帮扶措施,已消除风险9660户29570人。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影响到国家保障政策落实,增加了脱贫户返贫风险,亟待给予解决。

一、问题表现

(一)监测帮扶同频共振有待跟进。基层实际工作中存在信息共享不实时、预警不及时、部门联动不到位等情况,造成低收入农户需求发现不及时、需求和帮扶资源不能有效对接、帮扶不精准等问题。大病、大灾增加返贫风险,防返贫监测有发预警提示,但帮扶措施跟进难以实现同频共振。

(二)部分低收入农户脱贫基础有待巩固。一是因自身“造血功能”不足,面临返贫风险。受教育水平、思想观念、专业技能等原因限制,部分低收入农户自身发展受限,外出务工收入低,稳定就业增收能力弱,面临返贫风险。二是因“天灾人祸”导致返贫风险。一场灾害可能直接导致从事相关产业的脱贫户收益直降和面临返贫危险。此外,脱贫户家庭成员一旦有人得重病大病,或旧病复发,就可能面临因病返贫风险。再就是因学、因意外事件等导致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极易造成返贫致贫。

(三)兜底保障政策有待落实。一是总体保障水平偏低。针对低收入人群,民政部门“两不愁、三保障”兜底保障能基本达到,但相对来说标准不高、水平偏低,距离群众的期待有较大差距。二是特殊困难人群保障不足。对五保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发钱发物等蜻蜓点水式的简单帮扶多,持续、深入的根据需求的有效帮扶少,对于他们实际需要的生活照料、就医看病、养老关爱等服务难以满足。三是地方财政资金难配套。如现阶段我州五保老人住院费报销问题,个别县市配套不到位,还需患者自付。个别帮扶政策项目资金还需地方按比例的配套,凡此种种,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帮扶政策的实施和兜底保障水平的提高。另外,社会组织的帮扶多呈自发式、无意识状态,有目的、有意识的长期性对接较少。

(四)人才队伍和产业帮扶有待加强。一是防返贫人才队伍不稳。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较多,加上基层待遇低、任务重、保障少等实际情况,一些偏远村党员干部年龄老化、结构失衡,基层防返贫人才队伍结构不稳、流失严重。二是产业帮扶不足。偏远地区自然资源相对匮乏,基础设施滞后,发展种养殖业难以持续,村集体经济发展乏力,无法通过产业持续带动巩固脱贫。一些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主要渠道是扶贫资产收益和土地等集体资产租金,收入措施、路径不多,增长缓慢。

建议:

(一)加强预警监测,优化动态监管。一是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分级预警监测机制进行动态监管预警。二是强化建档立卡数据在部门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对家庭状况和收入来源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对脱贫对象返贫动态跟踪、监控和预警,关注其后续巩固需求,形成短、中、长期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长效巩固体系,确保提前预测预警,实现超前布置,最大可能减少返贫风险人口。三是提升政府常态化、动态化风险管理能力,设计符合当地实际的风险测量指标体系,运用其对贫困风险水平进行动态监测,以便采取应对防范措施。 

(二)关注弱势群体,加大兜底力度。一是适度扩大兜底对象。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整合组织、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水产畜牧、林业、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资金,形成合力,对兜底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大困难家庭中老、弱、病、残人员的救助受助权重,统筹个体救助和所在家庭救助,探索给予家庭成员家务护理收入补贴等政策落地。二是强化医疗救助托底。落实已脱贫人口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有效衔接;建立重病兜底保障机制,适当提高有病、有残疾脱贫家庭保障额度,将贫困边缘户的大病、 重病患者纳入健康扶贫保障范围。三是加大防返贫救助力度。全州统筹1个亿左右的返贫救助保障金,加大对负担较重的大病重病患者和因学致贫家庭的慈善救助力度,继续落实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教育减免政策,提高脱贫家庭孩子教育补助补贴,争取重点院校定点向湘西地区计划单招政策,帮助脱贫家庭的孩子通过教育提高文化素质,斩断代际贫困。

(三)探索长效机制,深耕产业帮扶。一是制定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特色产业体系建设,在土地、经费、技术指导、贴息贷款及市场销售等方面给予明确规范和保障支持。二是充分挖掘“一县一特”“一村一品”,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特色种养、家庭手工业、电商等,密切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让更多脱贫户在产业中受益。三是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强帮扶对象实用技术培训,实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创建帮扶车间、基地,鼓励镇(街道)、村(社区)提供公益性岗位,促进低收入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发展农村电商,搭建网络平台,开展助农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园,鼓励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以乡村旅游促进消费帮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厚筑保险屏障,夯实防返贫底线。将防贫保险纳入帮扶措施,对低收入农户因病、因学、因灾(含意外事故),因失业等损失造成致贫的纳入保险范畴。引导更多的防返贫商业险种向监测户及农村低收入群体倾斜。鼓励企业承保,村集体经济分红等方式参保,进一步夯实监测户及低收入群体防返贫底线。



州乡振局案复〔2023〕第16号A类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答复

古丈委员组:

您单位在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止返贫风险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民政局、州医保局、州教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银保监分局会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监测对象识别。我州监测对象有三种类型: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指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2021年6500元、2022年6900元、2023年75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省防止返贫监测基准线(同上)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监测对象的识别认定程序严格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风险消除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实行“村(社区)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截至2023年6月底,我州共有监测对象20647户65338人,其中脱贫攻坚期(2021年以前)识别监测对象9320户28046户,2021年以后,国、省乡村振兴局进一步明确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方针、规范了识别退出政策,在这之后我州识别监测对象11327户37292人,按年度统计:2021年下半年识别3362户8622人,2022年识别6674户24099人,2023年上半年识别1291户4571人。2021年以后识别纳的主要返贫致贫风险原因为:因病5653户18619人(49.9%),因学1426户6946人(18.6%),因残2371户6724人(18.1%),因安全住房593户1844人(4.94%),缺劳动力722户1387人(4.94%)。从识别的数量来看,防返贫监测识别工作有序有力开展,识别户数人数逐年下降,应纳尽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纳入人员的返贫致贫原因来看,农村居民特别是脱贫人口面对大病、残疾、自然灾害等风险,难以通过自身能力解决,子女就学对家庭收入的影响也较大,导致弱稳定就业增收,在医疗保障、教育帮扶、兜底保障上确实需要进一步提标落实。

(二)帮扶措施。从数据上看,我州现有监测对象户均享受帮扶措施4.73条,其中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4.12条,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5.33条,数量高于全省平均,但户均享受针对性帮扶措施较少,仅为1.6条。从县市帮扶措施库的建设情况来看,现行的普惠性政策较多,如医保参保补贴、综合保障帮扶、健康帮扶、教育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本地能提供产业帮扶措施较为有限,主要以为发放化肥、种苗等生产资料为主,引导发展规模产业的较少,就业帮扶以提供信息为主,直接提供岗位的较少,难以满足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群众的需求。其主要原因是:脱贫人口在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上有先天不足,且存在残疾、大病慢病等不利因素,在开发式帮扶工作中难以落实落地。地方政府受制于资金人力限制,难以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需要。

二、关于建议的具体回复

第一,关于“加强预警监测,优化动态监管”的答复。一是建立分级预警监测机制,做到监测帮扶同步共振跟进工作。我省在加强预警监测,开展动态监管上有较为成熟架构及较好的工作基础,原省扶贫办在充分吸收总结郴州市、常德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21年4月建成了全省统一的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于2021年4月开始投入使用,我州按照省局要求,按月分类分级预警落实。省平台的预警风险分为返贫致贫风险点和政策未落实风险点两类。返贫致贫风险点直接针对“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大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可能直接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素。该类又细分为一般风险点及重要风险点,“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为重要风险点。政策未落实风险则是专门针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养老金发放、残疾人两补发放、教育资助发放、慢病签约服务、残疾证办理7项。风险预警处置流程为:设立规则(风险点预警12类、政策未落实预警8种)--归集数据--生成预警--县乡村核处。自平台开始运营至今,我州共收集12个行业部门24项数据共2539万条,生成12类风险预警信息110939条、8类政策未落实预警信息71444条,通过平台线索,最终核准信息履行识别程序识别纳入监测对象1602户。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省平台为基础,加强部门配合,加强对县、乡、村的指导,在预警处置的速度和质量上进行跟踪督促,提升工作能效,确保监管到位、预警到位、核实规范。二是强化建档立卡数据在部门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基层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信息共享不实时、预警不及时、部门联动不到位等情况,如季度收入采集中,转移性收入(低保金、养老鑫、特困供养金)提供不及时不精准,导致收入采集数据不准确,各级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开展中调配信息资源力度不够、缺乏联动思维的现象确实存在。2021年以来,我局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发改等行业部门紧密联系,多次进行数据交换,有效推动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识别纳入和精准帮扶。首先是在线上进行数据共享。根据《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2 号文件要求,2021、2022年我局多次召开覆盖农业、民政、教育、医保、住建、卫健、人社、应急等12个行业部门的培训会议,定期组织完成了12个行业部门的月(季)度数据导入,自平台开始运营至今,我局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数据,每月都会在平台进行更新,行业部门可使用分配的账号登陆使用。其次是线下实时数据共享。2021年至今,我局与农业、民政、住建、医保、发改、教体等部门完成数据交换40余次,涉及脱贫户、监测对象、住房改造、医保参保数据、教育补助、易扶搬迁人口等数据共计1400余万条。通过以上两条途径,基本实现了脱贫户、监测对象数据在各部门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下一步我局将做好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保障群众隐私的前提下,利用好省平台、智慧办数据共享平台强化数据交换的精度、速度、效率。三是提升政府常态化、动态化风险管理能力,设计符合当地实际的风险测量指标体系。各级在设计符合当地实际的风险测量指标体系上能力有所欠缺,动态化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特别是自2022年监测对象识别纳入工作较为稳定以后,我局主动作为,认真思考,发现了在风险测量指标设计细化上的很多困难:①政策解释不够明朗,国省关于监测对象的风险测量上给出了大方向,但定义偏向于定性分析,人为因素权重大,如“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大额支出”“收入骤减”等关键环节上的描述均需要人为判断,受主观因素影响大,缺少强有力的统计数据支持,难以量化规范;②后期进行检查评估使用的是并未细化的国家标准,有可能出现实际操作与年度考核的“上粗下细、上松下紧”;③根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关于落实责任的要求:“各省(区、市)对本区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度规定,强化政策供给,推进市县乡村各级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从组织架构上、资源能力、统筹能力上,由省制定发布细化风险测量指标较为合适,可以有效避免上下标准不一、口径不一的情况发生。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局、国家局的沟通衔接,争取尽快出台区域内统一的相关问题解答释疑;进一步开展调研评估,尽快形成适合湘西州本地的风险测量指标具体数字体系;进一步加强指导,在数字体系出台前确保整体工作稳定、有序展开。

第二,关于“关注弱势群体,加大兜底力度”的答复。据兜底对象主管部门州民政局反馈,近年来,州民政局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生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年迈上新台阶。(一)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目前我州共保障农村低保132580人,约占全州农业户籍人口6%。全州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5051元/年,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到273元,2023年1—5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8亿元。(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断加强。全州保障特困人员12739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354人,农村特困人员12385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到10673元/年和6905元/年,2023年1—5月累计发放供养资金4784万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所在村委会和亲属签订委托照料护理协议,发放照料护理费。健全完善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和工作台账,督促监护人落实责任。多方筹集资金增加实物配给,每年为特困人员发放棉衣、棉被和米面油等基本生活物品,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三)临时救助有效实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全覆盖、托底线、救急难、扫盲区、补短板”作用,进一步明确对象范围、量化救助标准、规范实施程序,积极推行“先行救助、后置审批”办法,织牢社会救助最后一道安全网。2023年全州累计临时救助949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20万元。下一步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加大兜底保障力度:①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和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积极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对象务工就业,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扣减0.5倍低保标准的就业成本。并对新增就业的低保对象实施不超过一年的“渐退期”。②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到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后,为其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原则上按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1-6倍发放。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做到发现困难立即救助。加强临时救助、走访慰问等与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的统筹衔接,进一步增强救助实效。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提升照料服务。④加强贫困人口摸底排查,强化兜底保障。⑤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据州医保局反馈,我州医保救助的主要政策性依据是《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湘医保发〔2021〕22号)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明确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给予50%的资助。过渡期内,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资助参保政策参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执行。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坚持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新的资助参保政策统一从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时执行。对动态调整纳入的特困人员(含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或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返贫致贫人口,统一从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开始享受资助参保政策。另一方面是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依托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精准帮扶机制。建立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将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较重,超过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2022年的标准为4500元)、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按规定给予救助,确保不发生因病返贫致贫现象。各县市要加强动态监测,及时预警,提前介入,跟进落实帮扶措施,健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减贫机制,鼓励商业健康保障和医疗互助、慈善救助等,形成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关于防返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有钱可用,重点是加强周转使用。按照《湘西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2023年乡村振兴系统工作质量评价方案的通知》(州乡振局发〔2022〕2号)要求,8县市各设立500万以上的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要求全年资金使用比例达60%以上。截至目前,全州2023年度合计到账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3877万元,发放救助资金235.42万元,累计救助483户1237人。

关于教育助学,据主管部门州教育和体育局反馈:(一)把学生资助放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来推动。一是根据州委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定标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二是加强了防止教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对易返贫致贫家庭学生及时给予资助;三是做好了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将这些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并加大资助力度。(二)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加强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利用大数据分析、实地走访等方式,把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作为“困中之困”,做到了实时动态监测,确保了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获得相应资助。仅2022年,全州发放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资金3.58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5万名学生,同时做好了群众资助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了政策实施的平稳衔接。(三)配合州人民政府完善了城市困难家庭教育帮扶制度。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及城市低保户、家庭经济困难户、困难残疾人子女全部纳入教育帮扶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应资助,落实高中和中职特困学生免学费政策,为高校特困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三免三补”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还建立了对突发性因素引起的家庭困难学生的临时性救助帮扶机制,由州学生资助部门统筹,及时摸清突发性因素引起的家庭困难学生情况,除给予纳入长效性的学生资助外,还给予每生4000元的临时救助金。近两年来该局自筹210.5万元资金,解决525名突发性因素引起的家庭困难学生生活问题。(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完善了社会助学监督和信息统计机制,支持各基金会各校争取社会资金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助学在学生资助中的辅助作用,按照“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大力开展“实事助学基金会”、“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等社会爱心助学活动,丰富助学形式,增强了助学效果,加强了资助反馈,在全社会形成了共同关心教育、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贫助学氛围。

关于争取重点院校定向湘西地区单独招生,州教体局反馈,该局对此工作一直都在全力以赴:一是每年都制定了可行的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计划。每年都争取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400人以上。2006年以来,全州共培养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8000余人,已毕业上岗6000余人,为乡村补充了大量素质好、下得去、留得住的优质师资。其中仅2021年、2022年,我州就争取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计划分别为517、444人。二是2012年,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经过该局积极争取,湘西州泸溪、凤凰、花垣、保靖、古丈、永顺、龙山7县被列入湖南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享受贫困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后又经过多次申请,2015年,把原本不能执行贫困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政策的吉首市和州民中考生纳入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吉首市和州民中的考生获得这两类计划的报考资格。三是2018年“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更名为“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更名为“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更名为“地方专项计划”。我州抢抓机遇,积极争取,我州每年享受“三项计划”政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考生计不完全统计达1200人左右。

第三,关于“探索长效机制,深耕产业帮扶”的答复。州乡村振兴局于2019年7月启动“巩固拓展衔接规划”编制工作,多次组织州内专家、县市扶贫办及州直相关单位进行座谈调研和征求意见,形成了《湘西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2021-2025)》。规划中明确“依托已有产业基础,充分发挥不同脱贫村的自然资源优势,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和‘一县一特’的原则,着力推进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打造特色农业发展片区和基地”。根据州委州政府分工,乡村振兴部门在产业帮扶方面的职责主要是不断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包括加强引进和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在具备条件的村建设生产基地,加强田头市场、产地储藏、保鲜烘干、食品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设施建设,将适合就地承接的采购订单和劳务等提供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根据脱贫户、监测对象自身条件及州情实际,通过订单收购、托养托管、土地流转、务工就业、保底收益、入股分红、加工服务费用减免等模式,积极引导各类帮扶主体联结带动脱贫户与监测户参与本地产业发展,确定脱贫户、监测对象与帮扶主体的利益分配方式与联结模式,让脱贫群众得到更多参与分享产业发展红利的机会。

据产业帮扶主管部门州农业农村局反馈,在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建设方面,近期内的主要措施有三:一是完善支持政策,推动农民增收。①落实产业帮扶政策。深入实施产业就业富民行动,不断探索完善扶持政策标准,建立与产业振兴需求相适应的投入制度,统筹运用好财政投入、信贷资金、社会资本,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产业投入总量持续增加。深入实施联农带农机制,积极发展庭院经济,使方寸之地变“增收宝地”,盘活农村房前屋后“闲置资源”,挖掘庭院的休闲功能,构建庭院养殖模式、庭院生态循环模式、庭院休闲模式等。②完善返乡创业服务机制。做好返乡人员创业意愿调研,根据创业人员存在实际困难进行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确保有意愿创业人员留的住、能创业。二是加快产业提质,实现农业增效。①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物质基础,全面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力稳定生猪产能,确保能繁母猪稳定在7万头左右。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②抓好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发挥“三带”优势,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抓好茶叶提质,稳定种植猕猴桃、烟叶、桑叶等优势产业。③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动现代服务业同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支持保靖县加快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官春云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加强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三是着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提升农民财产收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分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股份制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增加农民收入。

第四,关于“厚筑保险屏障,夯实防返贫底线”的答复。据州银保监分局反馈,该局围绕“增量扩面稳服务,突出重点优结构,夯实基础提质效”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一)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引导辖内财险公司对接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规划,聚焦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优势领域和特色产品,通过扩面、提标、增品加大对脱贫地区产业后续培育的保障力度。2022年,湘西州辖内7个脱贫摘帽的国家级贫困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达44个,同比增长5个,广泛涵盖了烟叶、茶叶、柑橘、百合、种鸽等特色农产品。(二)积极开展普惠型保险业务。大力开展低门槛、低费用、高保障的普惠型保障保险,用惠民保险兜住致贫返贫底线。2022年,中国人寿“湘女关爱保”为辖内5.7万名妇女提供女性特定疾病及意外风险保障69.99亿元,累计赔付金额76.5万元,受益人次2253人,极大地提高了全州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妇女及其家庭抵御意外、疾病风险的能力。中国人寿等13家湖南爱民保共保机构在服务上不断创新,深挖保险内涵,通过保险服务,延伸助力国家战略。2022年“湖南爱民保”全面升级,赔付门槛降低、高值特定药品数量增加、参保覆盖人群扩大、医保政策外赔付比例优化。吉首市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817人,用防返贫救助保障基金购买了“爱民保”作为商业补充保险,在医保报销后,可再次报销。(三)不断提升灾害事故处置质效。引导辖内保险机构配合政府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救灾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重点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人口、检测对象、残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等受灾特殊困难群体,构建了“快速反应、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的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理赔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灾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畅通出险报案通道,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应赔尽赔快赔,做到“闻灾而动、有险必接、有灾必查、有案必结”。2022年上半年汛情和下半年旱灾中,各机构及时处理接报案2578件,赔款3679.07万元。(四)持续推动防返贫保险工作。我分局指导人保财险、太保财险规范开展防返贫保险,加强政策宣传、承保清单摸排等工作,优化拓展线上投保、集体投保等方式。2020年以来,人保财险在泸溪、凤凰开展“深贫保”试点,累计为18.81万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4亿元,赔付金额959.85万元,受益农户7809户次。2022年,“深贫保”全面升级为防返贫综合保险,为4万脱贫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4亿元,赔付金额273.63万元,受益农户4820户次。2021年,人保财险湘西分公司与花垣县乡村振兴局签订了花垣县防贫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为花垣县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计956户3494人以及当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6500元的县域内所有在籍农村居民人口不少于6506人承担因病、因意外伤害、因住房受灾、因产业损失等因素致贫返贫风险保障,实行“一单式保险保障”。下一步,州银保监分局表示将:(一)持续推动农险“增品、扩面、提标”。一是鼓励农险经营主体探索丰富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供给,持续做好湘西黄牛、山羊、凤凰猕猴桃、龙山百合、泸溪辣椒、花垣中药材、保靖油茶林、花垣种鸽、生猪饲料价格指数等地方特色农险承保理赔工作。二是鼓励农险经营主体大力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推广叠加使用商业性能繁母猪、商业性育肥猪等补充条款,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上提升保险金额,提高风险保障,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三是持续推动农险逐渐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进一步创新“保险+期货”等服务模式,持续推进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开展农险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稳步提高农险保障水平。四是鼓励保险机构用涉农保险为乡村振兴撑起“保护伞”。结合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运营特点开发设计覆盖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一揽子保险产品,持续推进农业机械安全责任险,积极开办贷款保证保险、农田水利设施保险、质量保证保险、农产品价格保险,满足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风险保障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振兴。(二)努力提升农民人身险保障水平。鼓励人身险机构针对城乡低收入人群、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脱贫地区群众需求,研发投保门槛低、责任适度、价格实惠、条款易懂的意外伤害险、定期寿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创新发展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领取形式多样的养老保险产品。认真落实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脱贫群众的优惠政策,不断完善防止返贫保险。(三)积极改进涉农保险服务质量。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努力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优化涉农保险合同条款, 做到简明、通俗、易懂。缩短农业保险理赔周期,及时支持农业再生产,严禁违规提高农业保险费率、降低保额或设置不合理赔付条件等。依法合规简化农民人身险承保理赔手续,规范农民人身险代理、代办行为。(四)协力推进防返贫保险全面实施。一是积极探索“政保合作”模式。探索由乡村振兴局与有关保险企业共同签署防返贫致贫综合保险合作框架协议,搭建政府与保险企业“政保合作”平台,协力推进防返贫致贫保险全面实施,持续为发挥保险金融在稳定巩固群众收入的保障和兜底作用。二是拓展防返贫保费筹集渠道。探索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拓展保费筹集渠道,鼓励多方参与防贫保险保费筹集,通过结合扶贫产业园租金收益、产业帮扶项目收益、消费帮扶收益、村集体经济分红和社会捐助资金等方式拓宽保费筹集渠道。

再次感谢您单位对我州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湘西自治州政协提案办复情况意见反馈表》

签发领导:杨  进

承办人员:钟生友

联系方式:8223269

湘西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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