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将凤凰县纳入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

关于支持将凤凰县纳入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

来源:州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12-08 字体大小:

樊忠清

凤凰县位于湖南省西部,云贵高原东侧,武陵山区腹地,隶属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全县共辖17个乡镇256个建制村26个社区,总人口43.2万,苗族占57%,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县。在脱贫攻坚期间,凤凰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凤凰县于2020年与全国、全省、全州一道实现脱贫摘帽。

2021年以来,凤凰县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六大行动”,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凤凰县入选全国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菖蒲塘村被评为2021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和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精品村。2022年9月,凤凰县作为唯一县级代表受邀参加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并作典型发言。

然而,由于过来贫困程度深、脱贫人口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加上疫情等国内国际大环境影响,县域经济发展面临巨大压力,凤凰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上困难多、压力大。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凤凰县现有脱贫人口22924户90918人,监测对象3109户10749人,凤凰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上任务艰巨。二是本级财力无法支撑乡村振兴建设。由于凤凰县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根据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和“五个振兴”工作要求,凤凰县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了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资金需求总量113.89亿,其中基础设施和产业103.34亿元,平均每年需投入资金20.67亿。但受疫情影响,以文化旅游产业为主导的县域经济受到巨大冲击,县本级年均收入为10亿元左右,难以支撑乡村振兴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上级投入资金大幅下降。在脱贫攻坚期间,凤凰县作为国家深度贫困县,在脱贫攻坚方面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21.21亿元(2016年2.06亿元、2017年4.21亿元、2018年4.97亿元、2019年4.94亿元,2020年5.03亿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文旅厅等省直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2021年以来,上级财政下达到凤凰县可统筹整合资金逐年下降,分别为2021年3.35亿元、2022年2.99亿元,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31.69%、43.58%,导致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难以实施,严重影响乡村振兴质量和成色。

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此,特建议:

一、支持凤凰县纳入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在人才、政策上予以倾斜。

二、支持凤凰县以菖蒲塘村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27个村,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支持凤凰县在美丽乡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出实招、见实效。



州乡振局〔2023〕第23号A类

是否公开:可以公开

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2027号建议的答复

樊忠清代表:

您在湘西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将凤凰县纳入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会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第一,过来工作开展情况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原州扶贫开发办开始谋划新一轮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2月2日,州扶贫开发办专题向省扶贫开发办请示《关于请求将湘西州列为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的请示》(州扶办发〔2021〕12号)和《关于请求将湘西州八县市列为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的请示》(州扶办发〔2021〕13号)。州扶办发〔2021〕12号请示文件请求“省扶贫开发办从政策和资金等多方面支持湘西州,把湘西州列为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使湘西州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过渡期内继续不断缩小与省内其他相对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加快发展。”州扶办发〔2021〕13号请示文件请求“省扶贫开发办将湘西自治州八县市列为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继续加大对湘西州脱贫攻坚过渡期扶持力度,确保湘西州过渡期内的脱贫攻坚四个不摘政策完全落实到位。”此后,州扶贫开发办领导多次赴省汇报,力争将全州八县市一并纳入省新一轮乡村振兴工作扶持范围。

2021年12月29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州乡村振兴局局长李卫国在向大会报告湘西州2021年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时明确提出,“坚持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抓好示范县和重点帮扶县建设,吉首市、凤凰县和古丈县比照重点帮扶县统筹协调推进。”

2022年1月28日,州委主要领导虢正贵带队赴省汇报,再次请求“支持花垣县高质量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县”和“加大对泸溪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将凤凰县、古丈县、吉首市一并列为湖南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支持。”

第二,对您三条建议的具体答复

首先,关于“支持凤凰县纳入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在人才、政策上予以倾斜。”从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来看,将凤凰县争取纳入省重点帮扶县较为困难,下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及省关于示范创建的要求,积极支持凤凰县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并做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汇报衔接、跟进落实等工作;继续呼吁“吉首市、凤凰县比照省重点帮扶县统筹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并根据湖南省发改委等13个部门2022年10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十四五”支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22〕811号)文件提出的“倾斜支持泸溪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等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花垣县,落实省级领导乡村振兴联县制度、省内对口帮扶制度。对湘西州其他脱贫县存在的特殊困难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的相关精神,在政策框架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用好用活财政“一事一议”规则,继续加大支持凤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力度。

在人才支持方面,如何强化政策激励、出台人才储备优惠政策,州人社部门反馈了三条具体措施:一是内育乡土人才,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办发〔2017〕42号)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实施意见》(州发〔2017〕17号)等有关文件,2019年州委人才办启动《湘西自治州武陵人才行动计划(2019-2023年)》。推进实施“乡村育才聚才行动”,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在乡村一线服务指导,培育高素质农民5458名,各类农村实用人才2.14万名,组织各类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班736场次,7.1万名学员技能得到提升。州人社局、州乡村振兴局从2021年开始每年评选100名州级乡村振兴实用人才,400名县(市、区)级乡村振兴实用人才,1000名乡(镇)级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建立乡村振兴人才信息数据库,加力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二是外引关键人才,注入振兴活水。认真实施省委产业推进“五个100”项目要求,根据企业和产业需要引进急需紧缺科技创新人才,经省评审通过认定的全职引进人柔性引进人才分三年分别奖补100万、60万,帮助破解产业人才制约瓶颈。从实际出发,多渠道引进150多名博士教授参与开展产学研合作。2023年4月,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州人才发〔2023〕1号),从人才引进的范围及对象、方式及程序、政策待遇、管理及考核、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州本级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吉首大学等中央及省驻州单位全职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实施范围,县市、湘西高新区纳入州统筹的高层次人才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另行制定实施办法,自行兑现落实并管理考核。三是强化待遇保障,激发振兴势头。开展两届“武陵人才”评选活动,共计99名突出贡献的武陵人才受到表彰,落实资金补助,在申报科研立项、资金扶持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等优待政策。开展首届“名师工作室”“名医工作室”评选工作,为13名入选专家授牌。健全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机制,州领导走访慰问57名州级专家,新改建人才楼(公寓)345套,及时解决了107名人才子女入学等难题。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从经济待遇、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健康服务、落户政策、购房贷款、探亲待遇、提拔晋升、金融扶持等提供具体保障和支持,为各类优秀人才在我州干事创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其次,关于“支持凤凰县以菖蒲塘村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27个村,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创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区的通知》(湘振局联〔2023〕8号)文件要求,州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凤凰县进行了项目申报,由于菖蒲塘村所在廖家桥镇已成功申报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与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不得申报示范园区的文件精神抵触,故将示范园区范围调整为千工坪镇区域。州县乡村振兴局深入实地调研,认真编制申报方案,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经过州乡村振兴局和州财政局联合评审,6月26日已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乡村振兴局和省财政厅。

再次,关于“支持凤凰县在美丽乡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出实招、见实效。”据州财政局反馈,将积极配合州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对凤凰县申报涉农项目,包括基础设施补短板、高标准农田、特色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项目给予特殊支持,在项目筛选、规划指导、上级报批、资金保障、实施推进、绩效评价等方面提供全过程的服务,支持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据州农业农村局反馈,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的通知》文件精神,“到2025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一步”。2022年已统筹安排给凤凰县2000万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用于乡村建设,目前,已完成资金拨付。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据州生态环境局反馈,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牵头单位,近年来高度重视凤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通过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集中式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开展污水治理,当前凤凰县65个村完成了治理,治理率24%。下一步将以打造全国生态文明样板州为契机,将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作为样板州打造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州对县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将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全面参与实施的新局面。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州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情况反馈表

签发领导:杨  进

承办人员:钟生友

联系电话:8223269     

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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