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能
社会扶贫科职责:
(1)负责配合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省内对口帮扶、统战及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工作;
(2)协调推动社会力量帮扶等相关工作;
(3)负责防止返贫救助专项基金相关工作;
(4)负责扶贫基金会的监督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