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建立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的指导意见》解读

来源:湘西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09 字体大小:


一、起草背景

脱贫不返贫,才是真脱贫。湘西虽然摆脱了千百年来的贫困,但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薄弱,还有一些脱贫户的发展基础比较脆弱,一些边缘户还面临致贫风险,一些农户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容易发生返贫致贫现象。为了及时有效防控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返贫致贫防控动态清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现象,建立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进行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起草依据

《关于建立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起草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

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委乡振组发〔2021〕1 号)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州乡振领发〔2021〕1 号)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救助对象、救助方式、保障措施等。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防返贫致贫应急救助机制,强化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帮扶,坚决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救助对象:救助对象分三类:一是脱贫不稳定户。二是边缘易致贫户。三是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上三类对象均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为准,目前,我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共计有1.42万户4.11万人。救助方式:主要分六类:一是健康救助,二是教育救助。三是住房救助,四是产业救助,五是就业救助,六是其他救助。资金筹措。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拔款、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合法资金。州、县市设立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保持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合理规模,当资金余额不足时,启动限时补充机制及时补充资金。强化管理。明确了资金用途和管理责任,实行专户专帐管理。各级各部门均不得挪用、截留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加强领导。州、县市将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级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抓好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工作落实。州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防返贫致贫工作要求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县市明确领导和工作班子,抓好本县市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工作落实。

四、起草过程

(一)初稿起草。根据州政府安排,结合湘西实际,起草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督查调研。根据州政府安排,2021年7 月 19 日至 22 日,州乡村振兴局、州财政局联合调研督查组,深入龙山、永顺、保靖、花垣、泸溪、古丈、凤凰、吉首等八县市,召开座谈会议,查阅相关资料,对县市建立防返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调研,根据县市意见,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10月20日至22日,州政府督查室、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州八县市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的设立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根据8县市实际,对《指导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

(三)征求意见。先后征求了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医保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教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管理局等州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共4条,采纳1条,未采纳3条。(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四)初步审核。2021年11月18日,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龙晓华主持召开州长办公会议,审议《关于建立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原则同意,要求由州乡村振兴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州政府办行文。会后,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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